
(二)报考类别1.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学费收费标准与我校招收同类专业内地研究生的收费标准相同,专业学位硕士10000/年,专业学位博士13000/年。3.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兼读)研究生。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六、学位授予课程学习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我校相关学位申请规定者,可获相应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专业学位博士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已报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②已获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者,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上述证书均不含待批)。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

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专业学位博士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已报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②已获临床医学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者,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上述证书均不含待批)。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

六、学位课程学习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我校相关规定者,可获相应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4.专业学位博士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已报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②已获临床医学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者,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上述证书均不含待批)。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

六、学位课程学习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我校相关规定者,可获相应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