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要求: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2)艺术类的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分;录取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分数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章程仅适用于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度秋季招生工作。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高中起点三年制专业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名称: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址:中国苏州相城区

3.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1)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选测科目测试等级要求:CC(含CC)级以上。(2)考生文理兼招,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3)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填报志愿顺序进行专业投档。投档分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以折合分高低排序)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如果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折合分)仍相同,语

(3)音乐类考生录取办法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见普通类)。备注:音乐表演(器乐)依据学校音乐表演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器乐只开设钢琴方向。

第八条录取规则1.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办法,统一组织,择优录取。2.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1)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选测科目测试等级要求:CC(含CC)级以上。(2)考生文理兼招,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3)对

2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音乐美术类的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专科省控分数线以上录取原则是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按照考生的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备注音乐表演专业的器乐方向学校提供钢琴二胡和琵琶三个选项答案来源于2021年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三年制专科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1音乐美术类的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是按分排序遵循志愿2音乐类考生录取办法按照考生的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备注音乐表演专业的器乐方向学校提供钢琴二胡和琵琶三个选项3美术类考生录取办法按照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先按专业分排序以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分再相同者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

2.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1)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选测科目测试等级要求:CC(含CC)级以上。(2)考生文理兼招,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3)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进行专业投档。投档分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以折合分高低排序)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如果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折合分)仍相同,

4.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1)填报要求: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2)音乐、美术类的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分;录取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3)音乐类考生录取办法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

3.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1)填报要求: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2)艺术类的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分;录取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分数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