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加分的规定。符合《盐城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办法》规定的考生,按规定要求提供准确的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按相应规定加分投档。
(二)有关报考、录取的规定。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江苏省射阳中学和射阳县第二中学。在转学、休学、复学等方面违反省、市学籍管理规定的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对身体残疾但不妨碍文化学习、生活能自理的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三)有关毕业的规定
凡不参加中考的学生均作为辍学,纳入学校当年辍学率统计之中,不能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参加考试,成绩达到标准,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为合格,体育合格者,发给全省统一的毕业证书。中考成绩不达标准经学校补考后仍然不及格,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不合格者,只发全省统一的初中义务教育证书。

录取工作(一)录取依据。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统一由市招考中心实行集中网上录取。普通高中录取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统一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划定全市低录取控制线,全市低录取控制线按总招生计划1:1.1左右的比例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时如尾数同分,坚持同分跟进的原则,同时紧密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和考查科目的等次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在综合

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市教育局《盐城市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盐教发〔2017〕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高中阶段教育实际情况,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普职教协调发展,大限度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录取批次。第一批次:四星级普通高中(江苏省射阳中学、射阳县第二中学)和享受四星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热点高中(射阳县高级中学);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班,“3+4”分段培养项目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第二批次: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三星级普通高中(射阳县陈洋中学、射阳县盘湾中学);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射阳中等专业学校);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院校非师

组织领导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中考中招工作的顺利、平稳进行,县教育局成立中考中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各项工作。各学校要在校长负责下,建立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圆满完生工作任务。在招生工作中,要坚决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意见由县教育局

5、射阳县盘湾中学招生计划为350人。为进一步促进四星高中优质发展,推动初中教育公民办协调发展、城乡均衡发展,结合上级文件要求,今年安排江苏省射阳中学定向指标生计划658人(招生计划数的70%),在招生计划数前30%(282人)的非定向录取分数线下40分内录取。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与往年传统做法,今年定向指标生录取采取以下方法实施: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工作。各类招生信息的发布必须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凡需面向全县发布招生信息(宣传广告、招生简章等)的,必须经县教育局审批。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擅自向学生、家长散发招生宣传资料。各学校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向考生宣传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县外招生单位工作人员或委托代理人进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严格规范信息管理工作。学生信息

招生计划管理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一次性下达,均为指令性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公办学校安排为统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分为免费生计划、自费生计划两个类别,江苏省射阳中学单列科技社团、射阳县第二中学单列高水平运动队与艺术社团专项计划。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确保完生计划,确保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9%以上。今年市教育局下达我县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3560人,专项计划30人,其中:1、江

五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1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凡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均作为辍学纳入当地年辍学率统计之中不能取得初中毕业证书2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如招生区域内无四星级以下高中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公布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的学校名单学校和个人不得提供虚假证明经教育行政部门核查确认属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生录取资格给予学校和责任人纪律处分3对身体残疾但不妨碍文化学习生活能自理的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4今年加分政策参照盐城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办法执行符合规定的考生按要求提供准确的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办

(三)有关毕业的规定凡不参加中考的学生均作为辍学,纳入学校当年辍学率统计之中,不能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参加考试,成绩达到标准,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为合格,体育合格者,发给全省统一的毕业证书。中考成绩不达标准经学校补考后仍然不及格,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不合格者,只发全省统一的初中义务教育证书。

有关政策规定(一)有关加分的规定。符合《盐城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办法》规定的考生,按规定要求提供准确的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按相应规定加分投档。(二)有关报考、录取的规定。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江苏省射阳中学和射阳县第二中学。在转学、休学、复学等方面违反省、市学籍管理规定的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对身体残疾但不妨碍文化学习、生活能自理的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