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其他事项说明1.录取结果公布后,考生须当场确认拟录取结果。如不确认的,须签订放弃拟录取资格承诺书,由学院按录取原则递补录取。2.本年复试采用分阶段方式进行,第一阶段完成后,有剩余名额再进行下一阶段的复试。3.本细则未尽事宜由设计艺术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设计艺术学院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九日设计艺术学院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九日

四、复试内容(一)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为专业课笔试,具体复试科目为①环境设计及理论③产品设计及理论②视觉传达设计及理论(任选一门与初试研究方向相同的科目)。考试为闭卷考核,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二)综合素质考核1.综合素质考核内容:综合面试由复试小组组织考核。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核内容应主要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

一、复试资格和调剂条件(一)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志愿报考我院各学科领域的考生,凡初试成绩符合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A类),均可按我院日程安排按时参加复试,学院不再单独发放复试通知。1.艺术设计(135108,非全日制)接收调剂考生,要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2.其他学科领域不接受校外调剂。二、复试日程安排日期时间工作内容地点3月23日9:00-11:00复试考生报到、资格审查,收取体检表、报考证明材料,发放复试准考证、复试

1.复试总成绩确定方法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复试各项成绩均作四舍五入处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50%+综合素质考核×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

3.本细则未尽事宜由设计艺术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设计艺术学院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设计艺术学院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3.本细则未尽事宜由设计艺术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设计艺术学院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九日设计艺术学院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九日

一志愿报考我院各学科领域的考生,凡初试成绩符合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A类),均可按我院日程安排按时参加复试,学院不再单独发放复试通知。1.艺术设计(135108,非全日制)接收调剂考生,要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2.其他学科领域不接受校外调剂。

(三)不予录取原则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内容中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任一项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2.外语水平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低于各学科划定的合格线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调剂考生录取原则艺术设计领域(135108.非全日制)优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调剂考生,之后按照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校外调剂考生。艺术设计领域(135108.非全日制)优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调剂考生,之后按照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校外调剂考生。

五、成绩确定方法1.复试总成绩确定方法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复试各项成绩均作四舍五入处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50%+综合素质考核×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2.加权总成绩确定方法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2×60%+复试总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