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2017年山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总则

2017年山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总则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2-05-05 23:20:11 解决时间:2018-04-15 18:13

满意答案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规范各项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医科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工作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西医科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114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及职务:段志光校长

  中专 数据中心 2018-04-15 18:13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7年山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组织机构

    1楼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根据学校的要求,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学校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第十四条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条件等专业

  • 中专学校

    2017年山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2楼

    第三十四条联系方式:校本部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老校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98号(新校区)邮编:030001电话:(0351)、、传真:(0351)网址:www..cn汾阳学院地址: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16号邮编:032200电话:(0358)、传真:(0358)网址:www..cn

  • 中专学校

    2017年山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3楼

    第七章 其它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山西医科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 中专学校

    2017年山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本章程由山西医科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4楼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山西医科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 中专学校

    2021年山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总则

    5楼

    2021年山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总则

  • 中专学校

    2020年山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总则

    6楼

    2020年山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总则

  • 中专学校

    2018年山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总则

    7楼

    第一章总则为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规范各项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山西医科大学章程》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医科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工作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西

  • 中专学校

    2014年山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总则

    8楼

    第一章总则为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规范各项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医科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工作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

  • 中专学校

    2015年山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总则

    9楼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规范各项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医科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工作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西医科

  • 中专学校

    2017年山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总则

    10楼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规范各项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医科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工作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西医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