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4.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5.未尽事宜,按照《上海交通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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