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总则为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度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319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汉江东三街01177号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八条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2021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总则

2022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总则

2022年山东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433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山东理工大学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一章总则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山东理工大学2015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

第一章总则 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山东理工大学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一章总则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山东理工大学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五条学校全称:山东理工大学。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第八条招生代码:10433。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