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15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1门课程平均分)×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150分制,职业适应性测试低于90分不予录取。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100分)=文化考试成绩(3门课程平均分)×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100分制,职业适应性测试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021年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分类考试招生总成绩计算

(四)退役军人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综合测评成绩加3分,相同分数优先录取。

凡已参加其他学校的测试,又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的考生,成绩按我校本次测试成绩计算。

(七)录取成绩计算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25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1门课程平均分)+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2、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200分)=文化综合考试成绩(3门课程平均分)+职业技能成绩(100分)。职业技能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3、各类加分项目成绩不累加。第十一条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

第十八条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一)2017年4月15日前在黔南医专官网(http://www.)公布综合测评成绩。(二)2017年4月20日前,黔南医专按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及黔南医专官网进行公示。公示确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的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以及中职推优。

第十五条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一)2016年4月15日前在黔南医专招生网(http://www.)公布综合测评成绩。(二)2016年4月20日前,黔南医专按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被确定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6年的普通高考考试,被多所高职(专科)院

第九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考核,采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除6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外,同时还需2门课程达到B等及以上等第才能报考。报考临床医学、药学、中药、中药制药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四门课程必须有1门为B等及以上等第才能报考,其他专业不限。

第十一条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测评成绩划定。综合测评成绩(总分15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平均分)×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150分制,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得低于90分。

第十条报名方法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章程和《省招生考试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于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报名填报志愿,填报网址为:http://gkzy.。

第十七条成绩计算方法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15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1门课程平均分)×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150分制,职业适应性测试低于90分不予录取。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100分)=文化考试成绩(3门课程平均分)×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100分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