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4497)。
第三条学校地址: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金南街道办事处金南社区(邮政编码:551300)。
第四条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专科、中专;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五条学校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为辅,同时举办非学历教育。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就业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九条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实施、纪委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实施“阳光招生”,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条录取时,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投档范围内,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则按第二、第三志愿及服从调剂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录取专业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的专业中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以及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低分考生作退档处理。

5、测试内容及负责人:序号专业技能测试内容技能测试负责人1早期教育1、语言表达(用普通话自我介绍)2、特长展示(弹、唱、跳、画等自选一项)陈文凯尹红王金兴2学前教育3语文教育1、语言表达(用普通话自我介绍)2、特长展示(演讲、讲故事自选)王茂林陈洋罗大军4英语教育1、语言表达(用英语自我介绍)2、特长展示(演讲、情景描述自选)李艳吴展映汤颖颖5数学教育1、语言表达(用普通话自我介绍)2、特长展示

录取原则及办法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具体办法按“文化知识+技能测试”,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技能适应性测试占40%,总分100分,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成立专门组织机构1.成立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荣鹏(校长)副组长:潘家财(副校长)成员:易军史兴夏龙梅贾志忠莫倩岑佳勇2.成立招生监察组组长:何学华(学校纪委书记)副组长:石磊(学校纪委副书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全程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工作,及时将招生录取信息通过网络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维护招生录取公信力。督察组负责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

进行认真广泛宣传1、通过各种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特别是通过学校网站大力宣传,及时将相关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并通过电话、学校网站及时回答学生咨询。2、全校动员全员参与学校招生工作,主动到各中学与校领导、毕业班班主任、毕业生沟通交流,把国家的相关政策传达给有意愿的每位毕业生。3、充分利用在校学生进行招生宣传,特别是利用节假日学生返乡休假时带招生资料回去进行具体实效的宣传。

咨询及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854—传真:0854-监督投诉电话:0854—学校网址:http://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成立招生监察组组长:何学华(学校纪委书记)副组长:石磊(学校纪委副书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全程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工作,及时将招生录取信息通过网络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维护招生录取公信力。督察组负责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事件。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学校授权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0854-0854-学校网址:http://www.电子信箱:qnyzzsb@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17年5月5日

报名测试时间安排1.考生报考条件:全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考核,使用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且至少有一门达到B等及以上等第。报读音、体、美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省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3月10日8:00至3月15日17:00,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全省普通高考艺体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要求文化分和专业分双上线,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分上线,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第十二条专科各专业录取均无民族和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三条在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第十四条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4497)。第三条学校地址: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金南街道办事处金南社区(邮政编码:551300)。第四条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