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考生,需提供乡镇或街道以上(含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签章的“家庭困难证明”(该证明必须含有新生姓名和家庭情况说明,不能有涂改,2017年8月之后开具为有效的)。新生持该证明原件于9月初开学报到后统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贷款限额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特别说明】:从现在起至报到期间均不办理贷款申请,入学后等学院通知后再统一办理。

5、“党组织关系”(注1)和“户籍关系”(注2)由本人在入学报到后上交,统一办理转入手续(不要邮寄,以免丢失)。办理方法和具体事宜将在“录取通知书”上注明。预备党员请一并携带原所在单位党委开具并盖有公章的“思想鉴定”一份,须写明该生在原单位思想道德及各方面表现情况,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或不良记录,是否参加过非法组织。思想鉴定可随档案一起邮寄,也可在报到时上交辅导员老师。

022-23498206、23508562、85358562,学生生活指导中心。负责学生住宿安排。

022-23500537,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寄发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

022-85358213,团委办公室,负责咨询档案是否到达。

6、奖助学金:《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南开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请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硕士-奖助体系栏目查询,网址:http://yzb..cn。

022-85358780,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党组织关系转接咨询。

022-23507997,学校户籍科。负责外地户口迁入咨询。

1、按照我校博士生录取工作安排,现在开始对拟录取考生调取档案。(档案所在单位为“南开大学”的新生不调档。)请考生持【南开大学调档函】到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地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本学期晚在2017年7月10日前将个人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移证明调入我校。

1、按照我校博士生录取工作安排,现在开始对拟录取考生调取档案。请考生持【南开大学调挡函】到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在调档函要求日期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入我院。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按所在院校档案邮寄工作日程办理,晚在报到前将档案寄到我院。档案所在管理部门为“南开大学”的考生无需调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