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月中上旬由学院政审负责人、接收档案负责人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内录入档案到达信息和政审审核结果,考生可登录硕士考生查询系统——复试材料查询进行查看,请勿来人、来电、来函至研招办查询档案到达情况及政审结果。

5.调档档函领取、通知书领取,政审表和档案到达情况考生可在这里查看。本通知内容较多,希望研究生新生认真阅读,对照自己情况准备好相关材料,按规定办理各项手续,如有疑问请致电0373-3329034,研招办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更新本通知。本通知内容不作为研究生享受相关待遇的法定文件,仅作为研究生办理相关手续的说明性文本,具体解释权归研招办。河南师范大学研招办2016年5月18日

4、因家庭经济困难想要贷款的考生,需提供乡镇或街道以上(含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签章的“家庭困难证明”(该证明必须含有新生姓名和家庭情况说明,不能有涂改,2017年8月之后开具为有效的)。新生持该证明原件于9月初开学报到后统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贷款限额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特别说明】:从现在起至报到期间均不办理贷款申请,入学后等学院通知后再统一办理。

1、按照我校硕士生录取工作安排,将对拟录取考生调取档案。研究生《政审表》请按规定日期寄到我院,政审合格后,《录取通知书》与调档函一起寄出,请考生注意查收!邮寄方式为考生复试时选择的挂号信或者顺丰快递(到付),邮寄地址为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由考生本人持调档函到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2018年7月10日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即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按所在学校档案邮寄工作日程办理,晚在报到前将档案寄到我院。档案是否调入南开大学由学生自行决定,如果不调档,将会影响参评部分奖学金和发放助学金。学生在学期间将不再办理调档手续。档案所在管理部门为“

3、调入的档案可邮寄,也可以密封、加盖公章后由考生本人送到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方楼

022-85358213,团委办公室,负责咨询档案是否到达。

1、按照我校博士生录取工作安排,现在开始对拟录取考生调取档案。(档案所在单位为“南开大学”的新生不调档。)请考生持【南开大学调档函】到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地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本学期晚在2017年7月10日前将个人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移证明调入我校。

8、考生查询档案到达我院与否,请登陆本学院官网查询。(注1):《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相关内容:抬头:外省市考生填写“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本市外校考生填写“南开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名称:填写“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有效期:外省市开到90天以内,本市开到45天以内,自6月份起。(注2):“户籍关系”:“外地户口迁入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所属派出所”:公安南开分局学府街派出所。特别提示:户口是否迁入我校完全自愿,但迁入手续需在入学报到时办理,逾期不能补办,而且一旦迁入学校则不能迁出。同时,落户时间较长,一般为当年九月份到次年五月份

9、考生查询档案到达我院与否,请登陆本学院官网查询。(注1):《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相关内容:抬头:外省市考生填写“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本市外校考生填写“南开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名称:填写“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有效期:外省市开到90天以内,本市开到45天以内,自6月份起。(注2):“户籍关系”:“外地户口迁入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所属派出所”:公安南开分局学府街派出所。特别提示:户口是否迁入我校完全自愿,但迁入手续需在入学报到时办理,逾期不能补办,而且一旦迁入学校则不能迁出。同时,落户时间较长,一般为当年九月份到次年五月份

8、考生查询档案到达我院与否,请登陆本学院官网查询。(注1):“党组织关系”相关内容:抬头:外省市考生填写“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本市外校考生填写“南开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名称:填写“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有效期:外省市开到90天以内,本市开到45天以内,自6月份起。(注2):“户籍关系”:“外地户口迁入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所属派出所”:公安南开分局学府街派出所。特别提示:户口是否迁入我校完全自愿,但迁入手续必须在入学报到时办理,逾期不能补办,而且一旦迁入学校则不能迁出。同时,办理落户时间较长,一般为当年九月份到次年五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