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5分。进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总分参加专业投档。

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报考条件凡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及有关补充规定,务必请考生关注并合理填报专业志愿。除执行上述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护理

录取原则1.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实行远程网上录取。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清录取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同志愿情况下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如果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门总分之和。

1.学校全称:南京中医药大学院校代码:10315(国标)学校性质:江苏省属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办学性质:公办

3.学校成立由监察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联系电话: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的组织实施。

报考条件凡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务必请考生关注并合理填报专业志愿。除执行上述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护

录取原则根据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依据统考科目成绩、选测科目等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具体规定如下: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2.报考院校代码为1113、1504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报考院校代码为1613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部分专

招生计划由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以访问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查询。

3.学校对进档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中出现一个A+加2分,出现两个A+则加5分。进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总分参加专业投档。

1.学校全称:南京中医药大学院校代码:111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院校代码:1613中医学(农村订单定向)院校代码:1504学校性质:江苏省属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办学性质: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