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复试须携带的材料:(一)资格审查材料(复试报到时提交)1.考生初试准考证;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大小);(二)其他材料(专业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时提交)1.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2.选带材料(仅在专业面试时交面试组参考,不必上交);(1)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2)有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原件,面试时可提交给面试小组参考。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制度、流程和实施细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审定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及录取原则。

二、复试须携带的材料:(一)资格审查材料(复试报到时提交)1.考生初试准考证;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大小);(二)其他材料(专业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时提交)1.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体检表》上);2.选带材料(仅在专业面试时交面试组参考,不必上交);(1)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2)有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原件,面试时可提交给面试小组参考。

2、本简章由南昌工程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发布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矛盾,则以《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2、本简章由南昌工程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发布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矛盾,则以《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1、我校研招办有招生简章备索。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专业所在学院老师联系。

1、我校研招办有招生简章备索。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专业所在学院老师联系。

三、报到时需携带的材料报到时必须带齐以下材料:1.录取通知书原件;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报考时的信息为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新生自带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校外转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为“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共青团员的组织关系须持原学校(单位)介绍信或团员证到所录取学院团委办理。

(二)因报到时取款机比较繁忙,请备适量现金,入学旅途中勿携带大额现金。学校附近设有建设银行,新生多余现金可存入学校发放的银行卡中。校园内有建行、工行、中行、农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ATM机。为确保安全,收到建行卡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密码不要用生日、电话号码等(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告诉别人,以免造成意外损失)。

(3)往届生需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需携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