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修满本专业规定的全部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应获得低总学分165学分,其中课内理论必修课96学分,实践教学41学分,选修课(含通识教育选修课11学分)28学分。

(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1、入学教育及军事训练入学教育及军事训练于第一学期进行,2周,计2个学分。2、专业见习安排在第五学期,时间为1周,计1个学分。(具体要求、内容见附件:会计学专业学生实践教学大纲)3、课程设计课程设计安排在第七学期进行,共4周,计4个学分。课程设计项目包括会计学原理课程设计、财务管理课程设计、管理会计课程设计、财务分析课程设计、成本会计课程设计、财务软件应用课程设

(一)主要实验(实训)课基础会计实操、综合会计模拟实验、通用财务软件应用、。

毕业要求与学位授予条件(一)毕业要求:必须修满本专业规定的全部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获得总学分165分。其中,必修学分95.5分,选修学分32.5分,集中实践教学37学分。(二)学位授予条件: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本专业毕业后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6、毕业综合实习毕业综合实习安排于本科学习阶段的第八学期,时间为6周,计6个学分。(具体要求、内容见附件:会计学专业学生实践教学大纲)

8、毕业教育毕业教育安排于第八学期,共1周,计1个学分。(具体要求、内容见附件:会计学专业学生实践教学大纲)

7、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安排于本科学习阶段的第七学期的下半学期-第8学期上半学期,共8周,计8个学分。(具体要求见《吉首大学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

培养规格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法学和经济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系统接受现代会计、财务与审计方面理论与实践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财务与会计业务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与素质:1.系统掌握现代会计、财务、审计和经济、管理、法律等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2.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3.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

课程体系与培养要求(毕业生应达到的能力)的对应关系矩阵(见表3)

毕业学分要求应获得低总学分165学分,其中课内理论必修课88学分,实践教学36学分,选修课(含通识教育选修课11学分)41学分。

毕业学分要求必须修满本专业规定的全部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应获得低总学分165学分,其中课内理论必修课96学分,实践教学41学分,选修课(含通识教育选修课11学分)28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