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导师招生指标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博士研究生招生定向奖励指标由招生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制订专项指标分配方案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答案来源于2022年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导师招生指标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其中定向生源每两年不超过1名;每位博士生导师硕博连读招收及普通招收考生招生人数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情况自定。凡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导师为外聘博士生导师,每两年限招1人;若学科有多余指标并允许其招生的,可每两年限招2人,但需向学校缴纳10万元调节金。“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由招生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专项计划不在各学院招生总规模内),由研究生院制定专项计划分配方案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023年江苏大学“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通知定向奖励指标拟录取考生名单单独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定向奖励指标仅用于招收非在职人员。(附件6)。

1、审核范围为我校博士生导师、符合招生条件且2018年度拟招收博士生者。

1、审核范围为我校博士生导师、符合招生条件且2019年度拟招收博士生者。

1、审核范围为我校博士生导师、符合招生条件且2016年度拟招收博士生者。

1、审核范围为我校博士生导师、符合招生条件且2017年度拟招收博士生者。

2、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仅限在工作关系所属学院(中心、研究院,下同)申请,所属学院无博士点者应在招生学院申请。

2、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仅限在工作关系所属学院(中心、研究院,下同)申请,所属学院无博士点者应在招生学院申请。

2、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仅限在工作关系所属学院(中心、研究院,下同)申请,所属学院无博士点者应在招生学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