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生对象及选拔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从华中大统招的博士研究生(包括硕博连读、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经统一入学考试录取)中择优选拔,选拔过程及人数须由双方共同参与。名额每年不超过15人。

三.学习地点与安排联合博士培养项目的修读年限一般为四年。原则上学生第一学年在华中大修读并完成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程,第二至第四学年按以下学习模式,修读部分专业课及完成学位论文。学年学习地点第一学年华中大第二学年城大(香港本部)第三学年华中大第四学年城大深圳研究院

一.研究合作领域以下是此计划开展合作的研究领域及两校团队负责人:研究合作领域团队负责人电邮电话1.商业管理华中大张金隆教授prozhangjl@027-87556486城 大魏国基教授fbweikk@.hk(852).社会、传播、语言与跨文化研究华中大钟 瑛教授黄先树教授孙秋云教授yzhong310@.cnhsx9811@sunqiuyun1960@-87543152城 大祝建华教授j.zhu@.hk(852).纳米光子及自旋电子材料华中大易 林

2023年华中科技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报名须知项目录取

2021年华中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报名须知项目录取

五.项目录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拔过程须由双方老师共同参与。若有需要,亦会安排学生面试。录取结果将于2014年6月15日前书面通知申请者。

四.项目录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拔过程须由双方老师共同参与。若有需要,亦会安排学生面试。录取结果将于2011年6月30日前书面通知申请者。

五.项目录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拔过程须由双方老师共同参与。若有需要,亦会安排学生面试。录取结果将于2013年6月15日前书面通知申请者。

五.项目录取两校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遴选。若有需要,亦会安排学生面试。录取结果将于2017年5月底书面通知申请者。联合博士培养项目前期请联系华中大各学院研究生科,联系方式见各学院网站。项目后期由华中大各学院报华中大研究生院后,由华中大研究生院与香港城市大学研究生院共同完成后期相关事宜。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香港城市大学研究生院电话:项目前期联系各学院研究生科(852)3442-9076图文传真:(852)3442-0332电子信箱:sgmainland@.hk互联网址:http://gs..cn/http://w

四.项目录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拔过程须由双方老师共同参与。若有需要,亦会安排学生面试。录取结果将于2012年5月31日前书面通知申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