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文化课与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校招生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考办。
(二)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校招生处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
(三)录取数据报省招考办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需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考生,仍然可以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报考说明1、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到所在地的市、县(区)招生考试办报名;报名时间:10月28日-11月15日考试时间:登录学院网站2、报考我校的学生标记代码为:28;院校代码为:8022(当地招生办报名时简称黑生态工程)。

考试内容基础知识综合考试:包括语文、数学、政治等内容,一张综合卷,分值为300分。基础知识综合考试中,语文、数学、政治科目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由学校自主命题和考试。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礼貌修养、专业技能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报考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应往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复员转业军人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三)身体健康,报考航空服务专业的需单独进行面试。

1、报考我院单独考试的考生,由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受理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13日;考试时间:2015年3月28、29两日;录取时间:2015年4月8日―10日;

1、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到所在地的市、县(区)招生考试办报名;报名时间:10月28日-11月15日考试时间:登录学院网站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一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二录取原则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网络远程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由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经我院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我院招生办向黑龙江省考试院提交拟录取的考生信息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三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四录取数据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学院向

第九条 录取原则1、学院根据考生志愿,按男女生录取比例8:2,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2、总分相同时,依次按面试、语文、文综成绩高者优先。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后办理录取手续。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录取原则(一)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文化课与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校招生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考办。(二)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校招生处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三)录取数据报省招考办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关录

录取原则(一)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文化课与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院招生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考办。(二)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院招生处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三)录取数据报省招考办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关录

录取原则(一)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文化课与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校招生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考办。(二)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校招生处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三)录取数据报省招考办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关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