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号、皖价费[2000]259号、皖价费[2006]15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

退役士兵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一)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录取。具体办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教办〔2016〕33号)执行。其中,退役士兵考生必须填报我院所设置的“退役士兵单列计划”相关专业,才可以享受相对应的政策。(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具体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执行。

(5)考生可到我院咨询,地点为行政楼208招生办公室。2017年2月

体检所有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按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要求执行。

录取(一)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二)总成绩相同时,中职按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普高(含社会类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三)录取期间计划调整原则: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我院依据办学资源情况,将生源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根据空缺计划的多少,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

招生对象1、安徽省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2、安徽省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3、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以下简称社会类考生)。

3、开考前30分钟进行考生身份验证,提醒考生于4月9日起查询成绩、确认同意预录取。附: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

(二)测试总成绩计算中职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统考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普高(含社会类)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统考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学校概况学校全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地址:合肥巢湖市姥山南路分类招生网站:http://zs..cn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合肥市人民政府,业务上接受省教育厅领导,是我省成立较早的高职院校之一,也是安徽省首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现

(一)考试评价方式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评价方式。全省统一组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统一划定文化素质资格线,达线考生方可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我院将针对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和社会类考生的特点,分别组织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均为150分。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职业技能测试,依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类别进行职业技能测试,

学费、住宿收费依据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号、皖价费[2000]259号、皖价费[2006]15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