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招生录取工作认真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2、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结合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同等分数的考生,参考单科(文综或理综、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成绩录取。
3、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
4、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5、考生入学后可在所录取的专业类或相近专业中做适当调整。
6、身体健康要求:各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男女比例:招生的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8、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6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7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普招招生章程

3.录取规则(1)专业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在充分尊重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基础上,按总分(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填报志愿情况,各专业计划可进行调整,以满足考生志愿要求。(2)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成绩相同者全部录取。(3)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要求。(4)录取专业无语种限制。(5)文化

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1、学费:艺术设计类(含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方向)、建筑室内设计、音乐表演(声乐)、表演艺术(舞蹈)专业每生每年缴纳学费7000元;社会体育、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每生每年缴纳学费6500元;其它各专业每生每年缴纳学费5000元。2、住宿费:800元/年。3、书费:新生一次性预交书费70

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1、根据国家相应政策规定,我院在籍学生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2、根据国家相应政策规定,我院在籍学生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3、凡高考成绩高于本科二批建档线考入我校者,三年期间奖助学金不少于3000元;凡高考成绩高于本科二批建档

联系方式电话:0310-、、、学院网址:http://www..cnEmail:zsjych@

学校基本信息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1、学校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2、国标代码:110343、办学层次:专科(高职)4、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5、学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渚河路141号6、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7、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

二录取规则我院招生录取工作认真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1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官方形式向考生公布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程序和比例调阅考生档案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考加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4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符合专业专业类录取条件者作退档处理退档产生缺额进行二志愿征集

二录取规则我院招生录取工作认真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1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官方形式向考生公布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程序和比例调阅考生档案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考加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4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符合专业专业类录取条件者作退档处理退档产生缺额进行二志愿征集

2020年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普招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我院招生录取工作认真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2、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结合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同等分数的考生,参考单科(文综或理综、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成绩录取。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