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调剂若有空余指标,则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一)网上报名1.报考方式(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2)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四、考试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请各位考生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凭借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一)初试科目及时间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时间:12月24日上午科目:英语二;时间:12月24日下午(二)复试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初试成绩,复试名单在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http://law..cn)和MPA教育中心网(http://mpa..cn)发布,请考生及时

(二)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教四楼B区101邮政编码:102206联系人:祁老师联系电话(传真):(010)61773970电子信箱:hdrwmpa@华北电力大学MPA教育中心2016年9月26日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七、学制、培养及学位非全日制MPA学习年限为3-5年。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达到学位标准相关规定,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学制、培养及学位全日制MPA学习年限2-3年。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达到学位标准相关规定,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二、招生类型与学习方式(一)招生类型全日制MPA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二)学习方式全日制MPA学习主要采取定期集中上课的方式,前三学期每学期集中一次进行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每次30天以内。研究生须按规定参加实习实践活动、专题讲座、开题报告、论文指导、答辩等安排。

(一)招生类型全日制MPA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招生类型与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MPA不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学校不提供住宿。(一)非全日制MPA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二)学习方式非全日制MPA学习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