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总分由综合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可参考联合测试章程。

第三章报名办法2016年,我校与区内其他18所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按照“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预约、现场机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对口考试招生联合测试工作,将在全区14个地市及76个县设置90个考点。

第三章申报办法2017年,我校与区内其他25所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按照“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笔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招生联合测试工作,联合测试将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7个县级市、县共设置37个考点(其中备用考点10个),详细信息可登陆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查看。

第六条选拔办法:综合素质测试(一)考生按要求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考前的13:30-14:00将相关证明材料(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毕业证、退役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1份交到材料审核点。是否符合加分条件详见联合测试网站公告或测试章程。(二)测试1.测试内容本次测试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

第六条选拔办法选拔办法:综合素质测试(一)考生按要求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备注: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考前30分钟将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退役士兵证、获奖证书、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交到材料审核点。是否符合加分条件详见网站公告或招生章程。(二)测试1、测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学习能力、职业潜能两方面进行测试,采用计算机答题

计分办法考生总分由综合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一)综合测试分值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二)加分项目及分值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者,加50分。2.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3.在全区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

5、计分办法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各300分)。加分项目和标准具体参照联盟对外公布的标准。

3、计分办法考生总分由综合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可参考联合测试章程。

(五)计分办法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各300分)。加分项目和标准具体参照联盟对外公布的标准。

(三)计分办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40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可参考联合测试章程。

(三)计分办法考生总分由综合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可参考联合测试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