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2万元,二等奖学金1.2万元。专业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5万元,二等奖学金0.7万元。学术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2万元,二等奖学金1.2万元。专业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5万元,二等奖学金0.7万元。一等奖学金奖励对象:(1)第一志愿报考、达到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且复试合格被录取的考生;(2)报考原“211”、“985”等重点高校后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调剂(含校内调剂)考生以我校终录取的专业为准(以下同);(3)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前50%的调剂考生。其

1.设立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万元,二等奖学金12000元。一等奖学金奖励对象:(1)第一志愿报考、达到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且复试合格被录取的考生;(2)报考原“211”、“985”等重点高校后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3)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前50%的调剂考生。其余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不含委托培养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按三学年分年发放。一等奖学金第一、二学年每学年6000元,第三学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学年4000元。其余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不含委托培养研究生以及

1.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2万元,二等奖学金1.2万元。专业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5万元,二等奖学金0.7万元。学术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2万元,二等奖学金1.2万元。专业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5万元,二等奖学金0.7万元。一等奖学金奖励对象:(1)第一志愿报考、达到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且复试合格被录取的考生;(2)报考原“211”、“985”等重点高校后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调剂(含校内调剂)考生以我校终录取的专业为准(以下同);(3)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前50%的调剂考生。其

1.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2万元,二等奖学金1.2万元。专业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5万元,二等奖学金0.7万元。一等奖学金奖励对象:(1)报考原“211”“985”等重点高校后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调剂(含校内调剂)考生以我校终录取的专业为准(以下同);(2)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前50%的调剂考生。其余调剂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1、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低于国家划定的一区考生进入复

3.新生报到后应建立学生个人档案。请站指定班主任指导学生认真填写报到注册登记表、档案袋、学籍卡(一式两份)等,要求学生本人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的水笔或写字笔书写,字迹工整,书写规报范,信息完整、准确。将“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及“名信息表”装进学生档案袋,学籍卡按学号顺序装订成两册,学生在校期间由教学点保管、记录学生成绩及奖惩情况,毕业时交回我院。

3、个人人事档案和定向培养协议书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邮编341000,联系人:李老师(档案),白老师(定向协议书)。

3.新生报到时应建立学生个人档案。(1)请在站指定老师的指导下,由本人认真填写报到注册登记表、档案袋、学籍卡(一式两份)等。请用黑色或蓝色字迹的水笔或写字笔书写,做到字迹工整,书写规范,信息完整、内容准确。(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录取的新生入学个人基本信息不予更改。学生务必认真填写《赣南师范大学2018级新生报到注册登记表》,仔细校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以免影响学生入学注

一、新生党组织关系接转对象:凡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需将党组织关系接转到我校。

二、新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要求(一)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的省内16所高校党员组织关系可直接转入我校,介绍信抬头填写:赣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二)由外省市所属单位及省内其他单位转入我校学习的新生党员,须持原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须为: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联系人:吴文龙联系电话:0797-8393617新生在开学报到时将党员介绍信交教学学院研究生班主任,由研究生班主任以班为单位统一到赣南师范大学组织部办理党员接转工作。(三)在本校但非原教学学院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新生党员,需到学校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四)在本校且在原

三、新生党员档案接转要求党员档案与学籍档案(党员档案一般情况下与学籍档案在一起)统一寄送至: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341000联系人:李德志联系电话:0797-8397667;0797-8393666研究生院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