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德阳市招生,其余学校面向本县(市、区)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省招生。

(二)录取办法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德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统一制定录取办法,统一设置录取场,统一实施录取。6月21日由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实施录取,6月22日招生学校组织已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2、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批次提前批:单报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在完成初中学业毕业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录取办法另文下发)。第一批:宏志班、定向生。第二批:全市所有普通高中。第三批:特长生。第四批:

(3)第二批录取限定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B等及以上、其他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C等及以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等级为C2等及以上的考生。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投档规则以1:1比例出档、审核、录取。第一次出档按三平行志愿(5分差)投档后,未满额,由五平行志愿补充。在各批次录取过程中,以1:1比例投档满额的学校,如有退档,按“退1补1”原则

(四)通知成绩及查分中考成绩由市招办发布,各县(市、区)招办和初中学校是通知成绩的主体渠道,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为方便考生及时查询成绩,将开通网络查询路径。评卷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登陆德阳招生考试网(WWW.)“中考查询”栏目查询成绩。6月21日下达考试成绩,需要查分的考生6月21日18:00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查分只复核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

(3)出档排序办法:从以下第①条开始顺次排序,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的排序相同,则顺次向下一条检索,直至区分出排序先后。①考生总分名次排序;②考生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合计的名次排序;③考生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合计的名次排序。

招生录取(一)招生计划及范围1、招生计划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德阳市教育局同意后作为当年的招生计划。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14825人,定向生按招生计划的51%下达。全市中等职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另文下发。2、招生范围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德阳市招生,其余学校面向本县(市、区)招生。

4、招生学校录取(1)提前批录取单报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2)第一批录取宏志班、定向生的录取: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审核认定的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册,根据招生计划和出档规则以1:1比例出档、录取。(3)第二批录取限定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B等及以上、其他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C等及以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等级为C2等及以上的考生。根据学校招生

3、普通高中跨市(州)招生按省教厅关于做好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市(州)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招生及信息上报。(另文下发)

1、招生计划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德阳市教育局同意后作为当年的招生计划。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14825人,定向生按招生计划的51%下达。全市中等职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另文下发。

2、招生范围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德阳市招生,其余学校面向本县(市、区)招生。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省招生。

(一)招生计划及范围1、招生计划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德阳市教育局同意后作为当年的招生计划。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14825人,定向生按招生计划的51%下达。全市中等职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另文下发。2、招生范围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德阳市招生,其余学校面向本县(市、区)招生。中等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