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价[2008]150号文件和市物价局核发的东价字000371-1号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如下:
注:1.根据财教[2012]376号《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现暂不收取新生学费,入学后根据相关政策办理。
2.书费按学期实际收取(多退少补)。
3.校服费、工作服费等代购项目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材料《致家长一封信》。

1、严格按上级主管单位和物价局相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请参阅招生简章.详情登录学校网站

收费标准:免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收费标准:免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八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1.普通类、美术类专业:22000元/生/年;2.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25000元/生/年;3.金融学(2+2中外联合人才培养)项目学费:前两年30000元/生/年,后两年缴纳国内学费22000元/生/年+国外大学相应学费。在城市学院住宿期间住宿费按学院统一标准收费。住宿费:每生每年1550-2050元。

新生入学:请全体新生于2017年8月30日上午8:30-11:30到广东省东莞卫生学校报到入学,8月31日-9月8日为新生学前教育及军训。请自备基本生活用品,自带有袖运动服,运动鞋,学生公寓内不得使用行李箱。

办理缴费注册请务必于2017年7月20日之前携带收到或自行打印的《东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前往缴款通知书上所列银行(东莞地区任一营业网点)的柜台现金缴费,并保管好银行开具的财政票据,遗失不补,学校不再另行开具票据。缴费截止日期7月20日。注意:请将银行开具的《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第三联(“交执收单位”联),于7月20日来校注册时交给学校。

新生注册:请全体新生于2017年7月20日上午8:30-11:30到广东省东莞卫生学校注册并现场照相(收费:10元/人),注册时须携带银行缴费回执(第三联)、校服费(收现金:1145元/人)、录取通知书、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印在同一张A4纸上,样板见背面)。

学校地址:东莞市道滘镇粤晖路3号(粤晖园北面)乘车路线指引:东莞汽车总站(万江)乘东莞公交622号或602号至东莞卫校站或粤晖园站。

收费标准:根据粤价[2008]150号文件和市物价局核发的东价字000371-1号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如下:专业住宿费书费合计护理助产康复技术药剂制药技术660元/学年400元/学期(根据实际情况多退少补)1060元注:1.根据财教[2012]376号《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现暂不收取新生学费,入学后根据相关政策办理。2.住宿费和书费等开学后统

收费标准:根据粤价[2008]150号文件和市物价局核发的东价字000371-1号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如下:注:1.根据财教[2012]376号《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现暂不收取新生学费,入学后根据相关政策办理。2.书费按学期实际收取(多退少补)。3.校服费、工作服费等代购项目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材料《致家长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