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高考体检表的复印件(原件不收)。

4、奖励加分政策:①普通退役士兵报考学院,笔试成绩按150+笔试试卷成绩*50%核计。②获得个人项目三级以上运动员、或获得集体项目二级以上运动员者,笔试成绩按150+笔试试卷成绩*50%核计。③音乐、舞蹈、乐器类等级证书八级以上(含八级)证书:加20分计入总成绩。④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加20分计入总成绩。已获得免面试资格的考生不再重复享受此项加分政策。⑤对农业

2、《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或《学生学籍卡片》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复印件一份;应届、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提供《学生学籍卡片》(或考试成绩登记表、评语表)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复印件上必须有档案所在单位红色印章,否则不予认定。涂改无效。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1、免试政策①获得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以及政府奖学金、宏志奖学金的考生可凭证书免试进入学院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②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技能竞赛市级以上三等及以上奖项者,可凭获奖证书免试进入学院自主招生相关专业学习。③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以上资格者,可凭证书免试进入学院自主招生相关专业学习。④服役期间获得过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荣立三等

2、免笔试政策:①普通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会考成绩任一科为B级及以上,其他两科均为C级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②北京市农业学校优秀毕业生;获得过区级及以上各类先进表彰的农村青年;区级及以上优秀全科农技员;以及市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理事长,可凭相关证书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注:免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按满分的85%(300*85%)计。

⑥25周岁(199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以上考生,加30分计入总成绩。以上奖励加分优惠政策除4、5、6外其他不累加;4、5两项不可重复累加。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取高一项。

5、体检表拟录取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高考体检表的复印件(原件不收)。

5、拟录取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高考体检表的复印件(原件不收)。

5、体检表拟录取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高考体检表的复印件(原件不收)。

5、体检表拟录取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高考体检表的复印件(原件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