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51-传真:0551-投诉电话:0551-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本章程以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考《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办理。附件内容为:安徽新华学院2017年专升本考试大纲联系电话:0551-

2.报名办法:(1)考生携带身份证于2017年3月14日至3月17日在毕业所在学校采集基本信息,考生持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报考院校、专业等信息并签名。(2)报考我校的考生本人须来校确认信息,手续不全者不予报名。2017年3月23日-24日8:30-17:00到安徽新华学院招生咨询服务大厅(教学4号楼东大厅)现场办理信息确认。信息确认现场填写《安徽新华学院2017年普

鼓励政策参照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参照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参照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录取确认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5月13日-16日登陆zsb.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5月下旬发出,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5]02号文件精神,我校及教职工绝不组织、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辅导班,不为社会中介或培训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辅导活动提供场所。社会上所有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辅导班均与我校无关,请广大考生谨防上当。2.为便于学

3.录取体制:实行“招生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导处监督”的录取体制。

2.录取细则:(1)我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划定各专业考试科目资格线(每科目满分150分):专业课不低于105分,公共课不低于100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两门课程考试的总成绩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公共课;如遇特殊情况,学校有权做出调整,并及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2)投档办法:根据考生志愿,对达到各科目所划定

招生录取1.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录取细则:(1)我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划定各专业考试科目资格线(每科目满分150分):专业课不低于105分,公共课不低于100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两门课程考试的总成绩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排序为:专

4.录取公示:经校招生领导组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4月25日在本校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welcome/)公示,公示一周后报省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相关工作于5月10日前完成。

5.录取确认: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5月13日-16日登陆zsb.进行录取确认。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进行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