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级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确定和个人培养计划制订通知专业学位研究生,须配备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各一名。其中,一名主导师,一名副导师。

2020级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确定和个人培养计划制订通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均须确定研究生导师。

2020级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确定和个人培养计划制订通知确定2020级研究生导师

2020级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确定和个人培养计划制订通知制订2020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2020级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确定和个人培养计划制订通知完善、确认2020级研究生学籍

7.各学院请于11月6日前,将导师确定方案及汇总表(含电子版)报研究生部。由导师指导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于11月20日前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并打印一份报研究生部备案。特此通知

6.导师确定后,导师应根据2017级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认真组织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3.跨学科(专业)指导研究生,需由导师本人向生源所在学位点和学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互选。

4.专业学位硕士生实行双导师制,学校导师和培养基地导师同时具备。

5.导师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审核的招生人数,特殊情况须经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