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报名资格审查、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

6、每间寝室每个床位都是学校的资源和财产。若出现以下行为,一经查出,公寓部有权报请学校按有关规章给予校纪处分,并取消其住宿资格,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交纳赔偿金。(1)不得以各种原因,独自占用一间房,同时服从公寓部对房间住宿调整。(2)为了楼内的安全和管理,不得将学生公寓内床位出租、转借或占用。(3)为了不影响其他住宿学生的休息学习,杜绝在学生公寓内留宿异性和他人及小孩。

5、在学生公寓内文明住宿,保证不发生以下行为,一经查出,公寓部有权报请学校按有关规章给予校纪处分,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处罚赔偿,或取消住宿资格。(1)在学生公寓内随意在门窗和墙壁上张贴、刻画和书写。(2)在学生公寓内藏有、观看、传播涉及法轮功等反动、迷信、邪教方面的书刊和物品。(3)在学生公寓内藏有、观看、传播不健康的碟片、书刊、物品。(4)在学生公寓内酗酒、吵架斗殴、打牌、赌博等。(5)在学生公寓内违章用电、使用劣质电器或使用明火。

入学后须办理手续(三个月之内):1.个人证件照不用带,入学后统一电子采集。2.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3.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凭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学校领取)。4.若办理户籍迁移,请带户口迁移证,另交手续费25元。本人须自带“户口迁移证明”,户口迁移地址:请写“镇江市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报到时交学校学工处,以便统一办理手续(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生也可不迁户口到学校,毕业时再迁入工作单位)

(3)自愿不将户口迁入我校的本省籍新生,入学三个月后不得再将户口迁到学校。

3.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在三个月内由于身体等原因学校劝退者,可退学费和住宿费。

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须接受学校对其进行的身体健康方面的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院系及相关部门联系方式院系或部门联系电话院系或部门联系电话法学院010-68932661学生公寓管理部010-68930648/3547财务处010-68932416研究生培养办公室010-68932359校医院010-68932743研究生院办公室010-68932649港澳台办公室010-6893326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8932544一卡通中心010-68933294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2015年6月新生住宿须知

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须接受学校对其进行的身体健康方面的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院系及相关部门联系方式院系或部门联系电话院系或部门联系电话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010-68933308学生公寓管理部010-68930648/3547舞蹈学院010-68932435研究生培养办公室010-68932359财务处010-68932416研究生院办公室010-68932649校医院010-6893274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8932544港澳台办公室010-68933262一卡通中心010-68933294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2014年6月新生

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须接受学校对其进行的身体健康方面的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院系及相关部门联系电话院系或部门联系电话院系或部门联系电话藏学研究院010-68933299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010-68933308朝鲜语言文学系010-68932863舞蹈学院010-68932435法学院010-68932661信息工程学院010-68932422-8013管理学院010-68933460音乐学院010-68932217管理学院MBA/MPA中心010-68931968维吾尔语言文学系010-68932843国际教育学院010-68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