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上述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完善报名及缴费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于2016年3月20日9:00~16:00到学校招生就业部(综合办公楼101、102室)提出申请,学校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的,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免试录取。报名材料包括:

第十六条成绩查询及复核、预录取结果查询:(一)考生可登陆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信息网(http://www./dzxx/index.jhtml)查询考试成绩、分数线等相关信息。1.2017年3月30日,可查询考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全市统一资格线、职业技能测试学校合格线;2.2017年4月1日,可查询预录取分数线、预录取考生名单。(二)需复核成绩的考生于2017年

(一)报名条件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2.获得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按要求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免试申请。2017年3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上述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完善报名及缴费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于2015年3月20日9:00~16:00到学校招生就业部(综合办公楼101、102室)提出申请,学校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的,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免试录取。报名材料包括:

第十六条成绩查询及复核、预录取结果查询:(一)考生可登陆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信息网(http://www./dzxx/index.jhtml)查询考试成绩、分数线等相关信息。1.2016年4月9日,可查询考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全市统一资格线、职业技能测试学院合格线;2.2016年4月11日,可查询预录取分数线、预录取考生名单。(二)需复核成绩的考生于2016年

第十七条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一)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二)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所有专业均要求五官端正,无色盲,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眼视光技术专业还要求无色弱,中医专业要求双手无残疾,其余所有专业要求双手双脚无残疾。

3.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资格审查后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第八条招生对象、专业、学制及办学地点:招生对象:已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的普通文理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具备2016年高职单招报名资格。招生专业及学制:医学美容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制药设备应用技术、中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眼视光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学、针灸推拿等13个专业。学制三年。办学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

(一)报名条件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上述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完善报名及缴费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于2017年3月20日9:00~16:00到学校招生就业部(综合办公楼北侧101、102室)提出申请,学校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的,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免试录取。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单独招生免试生报名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上述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完善报名及缴费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于2016年3月20日9:00~16:00到学校招生就业部(综合办公楼101、102室)提出申请,学校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的,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免试录取。报名材料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