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满足重庆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紧缺需求,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体现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新类型特点,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16年高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全称: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院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金龙平湖路88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性质:民办。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原名重庆电子工程学院,成立于1988年。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公布备案正式成立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教育部代码12755)。学院是:
★教育部批准的国家技能型紧缺专业人才培养院校
★重庆市发改委和市教委批准的重庆市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市人社局批准的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重庆市人社局批准的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
★重庆市教委批准的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评为2014年具特色民办高职院校
详细信息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zs.***/)。
第九条招生范围及对象
2016年已参加高考报名的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即报名参加重庆市2016年“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具备2016年高职单招报名资格。
第十条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5年3月7日9:00-3月11日17:00,考生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n)或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考生凭身份证号和考生号进入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报名页面,认真阅读招生章程,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特别说明: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其中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考生,只能填报其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相对应的专业。未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只能填报其他专业。

第十一条收费根据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经市物价局核准,各类考生缴纳考试费100元/生。学生参加考试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缴费时间:2015年3月7日9:00-3月11日17:00缴费方式:1、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中全市统一的2016年高职单招网报电子支付平台缴费。2、也可在学院财务处现金缴费。缴费查询:考生缴费后登录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查看通过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和缴费

第十九条监督机制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2.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23-。3.按照学院2016年重庆市单独招生监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

1.奖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学金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第十八条助学保障1.奖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学金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万州籍辖区生活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重庆信息技术人才的紧缺需求,进一步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体现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新类型特点,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13年高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相关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办学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响应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职招生改革,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具有一定专业发展潜质的优质生源,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第三条学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重庆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紧缺需求,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体现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新类型特点,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重庆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紧缺需求,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体现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新类型特点,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重庆信息技术人才的紧缺需求,进一步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体现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新类型特点,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14年高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相关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重庆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紧缺需求,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体现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新类型特点,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