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2016年4月3日-4月5日
考试地点:考试地点及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对象:普通文理考生以及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
考试内容:总分300分;主要考查考生报考高职专业的职业技能适应性能力及专业实践动手能力,对普通文理考生也可考查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知识两门高中技术学科掌握情况。
特别提醒:凡报考15个高职对口招生专业所对应单招专业的对口高职考生,需要直接参加2016年3月19日-20日专业技能考试,以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300分折算计入总成绩。

第十六条录取1.男女生比例及外语语种要求不限。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3.录取原则。普通文理科考生:【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合计600分】对口高职考生:【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即使用专业技能考试相应专业类成绩进

第十一条收费根据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经市物价局核准,各类考生缴纳考试费100元/生。学生参加考试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缴费时间:2015年3月7日9:00-3月11日17:00缴费方式:1、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中全市统一的2016年高职单招网报电子支付平台缴费。2、也可在学院财务处现金缴费。缴费查询:考生缴费后登录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查看通过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和缴费

第十九条监督机制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2.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23-。3.按照学院2016年重庆市单独招生监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

1.奖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学金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第十八条助学保障1.奖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学金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万州籍辖区生活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2015年4月24日,各院校将高职单招终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2、科目一:文化素质测试考试考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14:30—16:30考试地点:考试地点及考场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对象:所有报名单独招生考生。考试内容:总分3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试工作由各区县

2、科目一:文化素质测试考试考试时间:2016年3月27日(星期日)下午14:30-16:30考试地点:考试地点及考场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对象:所有报名单独招生考生。考试内容:总分3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试工作由

2、科目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26日考试地点:考试地点及考场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对象:普通文理考生以及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考试内容:总分300分;主要考查考生报考高职专业的职业技能适应性能力及专业实践动手能力,对普通文理考生也可考查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知识两门高中技术学科掌握情况特别提醒:凡报考15个高职对口招生专业所对应单招专业的对口高职考生,需要直接参加2017

2、科目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2016年4月3日-4月5日考试地点:考试地点及考场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对象:普通文理考生以及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考试内容:总分300分;主要考查考生报考高职专业的职业技能适应性能力及专业实践动手能力,对普通文理考生也可考查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知识两门高中技术学科掌握情况。特别提醒:凡报考15个高职对口招生专业所对应单招专业的对口高职考生,需要直接参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