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普高生和中职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满分100分)计分方法如下:
普高生总成绩=高中学考成绩×5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50%
中职生总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50%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50%
3.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拟录取名单,之后按照招生计划500%比例划定备录考生名单。
4.各专业考生的录取,以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分“拟录取”、“备录取”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5.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录取考生名单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凡被我院提前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浙江 省 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 1 | 考生报名 | 2022年3月8日-4月13日 |
| 2 | 考生通过网上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 | 2022年4月14日24:00前 |
| 3 | 公布入围名单(若延迟详见公告) | 4月15日16:00前 |
| 4 | 现场确认 | 4月23日(周六) |
| 5 | 组织综合测评 | 4月24日(周日) |
| 6 | 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按章程规定5门科目换算后分值之和(在学校招生网公布) | 4月26日 |
| 7 | 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 5月5日前 |
| 8 | 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 5月7日8:30-17:30 |
| 9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5月9日8:30-17:30 |
| 10 |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5月10日8:30-17:30 |
| 11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5月11日8:30-17:30 |
| 12 |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5月12日8:30-17:30 |
| 13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5月13日8:30-17:30 |
| 14 | 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 5月14日8:30-17:30 |
| 15 | 结束网上录取 | 5月16日 |
| 16 | 公示录取名单 | 5月17日-30日 |
| 17 | 根据公示结果形成终录取名册 | 5月31日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学院国标码:140902.校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都督南街138号,邮政编码:3221183.办学地点:浙江省东阳市4.办学性质:民办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6.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院第二条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专门设提前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招生副院长任副组长,招生、教务、财务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

4月23日上午职高生笔试地点:2号教学楼(请提早20分钟到达考场)(1)携带证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2)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在考试前20分钟经身份证识别与准考证进入考场。上午9:00正式考试开始,迟到15分钟以上,即上午9:15以后不得入场;(3)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英语考试用)、橡皮、卷笔刀、直尺,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

第五条报名方式1.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通过我院提前招生网提交报名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邮寄相关材料。2.网上报名:2016年3月11日8:30~4月16日24:00登录我院提前招生网(http://www./zzzs/)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并按要求准确详细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凡参加我院提前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3.材料提交:按以下顺

第三条招生计划学院2016年面向浙江省提前招生总计划为450名。具体招生计划如下:备注:以上所有专业(方向)学制三年。

第一条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学院国标码:140902.校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都督南街138号,邮政编码:3221183.办学地点:浙江省东阳市4.办学性质:民办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6.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院

第四条报考条件招生对象:符合2016年浙江省高考或高职单独考试报名条件,有浙江省高中学考成绩或浙江省统考的相关职业技能成绩,且已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报名号的浙江省普高、中职毕业生,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第七条录取规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分别按照综合成绩普高招生考生满分520分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满分52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拟录取名单之后按照招生计划500比例划定备录考生名单4各专业考生的录取以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拟录取备录取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5分数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拟录取时如果总分相同的优先录取素质特长分较高的考生没有素质特长分或素质特长分相同的优先录取综合测评总分较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评总分也相同普高招生考生则按

第八条录取规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分别按照综合成绩(普高招生考生满分620分;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满分62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拟录取名单,之后按照招生计划500%比例划定备录考生名单。4.各专业考生的录取,以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拟录取”

第八条录取规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2.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普高生和中职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普高生满分620分;中职生满分620分;)计分方法如下:⑴普高生满分620分=学考折算分400分+综合测评220分(含面试满分200分和素质特长项满分20分);⑵中职生满分620分=职业技能考试300分(理论知识成绩+操作考试成绩)+综合测评320分(含笔

第七条录取规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普高生和中职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满分100分)计分方法如下:普高生总成绩=高中学考成绩×5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50%中职生总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5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50%3.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拟录取名单,之后按照招生计划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