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考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3)学费参照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在学期间的其他费用自理。

3.报名要求:(1)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登陆“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1.现场确认材料:(1)网上报名编号;(2)身份证件;(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4)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3)考试科目硕士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各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凡外国语或业务课有选考科目的,考生应在《报名登记表》中注明选考科目。

4.报名材料(1)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5)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6)教授推荐函。(7)体格检查报告。

一、招生名额和类别各专业招生名额依考生入学考试情况而定,只招收自费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2.复试复试分为复试笔试和复试面试,具体复试时间根据国家及我校复试日程安排于2018年另行规定通知。

2.复试复试分为复试笔试和复试面试,具体复试时间根据国家及我校复试日程安排于2017年另行规定通知。

2.复试复试分为复试笔试和复试面试,具体复试时间根据国家及我校复试日程安排于2016年另行规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