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在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符合报考条件,基础知识综合(占总成绩40%)、专业理论(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20%),按照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3.优先录取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我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我校。
4.对报考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跨类别报考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监督机制1.“专转本”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专转本”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2.被推荐学生、推荐院校应当保证所上报的推荐报名表及有关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并将情况上报省教育厅。

3.优先录取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我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我校。

2021年徐州工程学院“专转本”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章程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1、录取工作在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2、对符合报考条件,专业理论(占总成绩80%)、面试(占总成绩20%),按照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3、优先录取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录取原则1.录取工作在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2.对符合报考条件,基础知识综合(占总成绩40%)、专业理论(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20%),按照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考生名单。3.优先录取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厅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

1.录取工作在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录取原则1、录取工作在徐州工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2、对符合报考条件,基础知识综合(占总成绩40%)、专业理论(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20%),按照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考生名单。3、优先录取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

录取原则1.录取工作在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2.对符合报考条件,基础知识综合(占总成绩40%)、专业理论(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20%),按照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考生名单。3.优先录取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

录取原则1、录取工作在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2、对符合报考条件,专业理论(占总成绩80%)、面试(占总成绩20%),按照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3、优先录取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录取原则1.录取工作在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2.对符合报考条件,基础知识综合(占总成绩40%)、专业理论(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20%),按照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考生名单。3.优先录取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