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学院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参照考生专业志愿分配录取专业。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学院有权作退档处理。第十二条对进档考生相关科目的成绩不做特殊要求。第十三条学院对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第十四条学院对男女生招收比例没有限制,各专业均无需另外加试。第十五条执行教育部、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咸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4月10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概况学院名称: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国标代码:13946第三条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邮政编码:712000联系电话:029-传真:029-学院网址:http://www.

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申请报名登录省招办设立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二条学院概况学院名称: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国标代码:13946

2.填报专业:①2016年3月6日至3月15日登录我院招生网(http://zsjy.),填报并确认报考专业(每名考生可填报1-3个专业),打印考生诚信承诺书。②携带身份证原件来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递交考生诚信承诺书。

3.考试录取:学院按照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录取。其中护理、药学、学前教育专业按照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未达到相应专业录取线的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予以调剂或退档。其余各专业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报到注册:在学院招生网上查询成绩及录取信息,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于2016年4月8日至15日携带身份证原件来我院报到注册。考试时间及内容考试时间:笔试:2016年3月19日8:30-11:30面试:2016年3月19日13:00-18:00考试内容:笔试: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卷,每科100分,总分300分。面试:文化基础知识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200分。学籍待遇①单

1.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登录省招办设立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