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必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学院核发的“单独招生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
1、考试方式:机试。
2、机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根据考生分布情况在考前公布。
3、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包头、乌海、临河、东胜、集宁、赤峰、通辽、乌兰浩特、呼伦贝尔等(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将适当增加考点)。
4、试题范围:
基本文化素质、专业技能、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具体包括:语文、数学、计算机基础、时事政治)。
(二)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的总成绩=机试测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1.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录取公示
学院将在考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并组织录取,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拟录取名单和相关信息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终录取名单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实际公布录取结果为准。
3.录取通知
录取手续完毕后,由学院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4.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经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附件二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民族相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区号)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片电子信箱E—mail身份证号码现所持《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发证单位发证时间专业工种技术等级从事本工种工龄申报鉴定工种申报鉴定级别鉴定前培训时间申请鉴定时间鉴定站意见职业技能鉴定站(盖章)年月日备注化工行业特有工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经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注:1、有特定专业能力要求的职业(工种),参照国家颁布的职业标准具体执行。

(4)大学专科及以上院校,在校学习本职业或相关专业1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4)大学专科及以上院校,在校学习本职业或相关专业1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经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注:1、有特定专业能力要求的职业(工种),参照国家颁布的职业标准具体执行。

(2)中职、中专及以上学校,在校学习本职业或相关专业1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2)中职、中专及以上学校,在校学习本职业或相关专业1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2)中职、中专及以上学校,在校学习本职业或相关专业1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二)成绩评定标准考生的总成绩=机试测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考试及成绩评定标准考生必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学院核发的“单独招生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一)考试1、考试方式:机试。2、机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根据考生分布情况在考前公布。3、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包头、乌海、临河、东胜、集宁、赤峰、通辽、乌兰浩特、呼伦贝尔等(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将适当增加考点)。4、试题范围:基本文化素质、专业技能、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综合素质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