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复试程序(一)资格审查复试期间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2.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4.应届生带学生证,并持该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5.其它能显示考生本人综合素质的有关材料,如:各类专业知识、能力的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二)安排面试

二、复试小组组成按专业成立包括导师在内的由3-5名以上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组长由研究生导师或所学位分委会主席担任。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以及外语水平。复试小组按专业准备面试试题,试题应覆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六、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总分占60%、复试总分占40%的权重相加组成。复试总分100分,复试总分=0.10×英语听力+0.10×英语口语能力+0.15×英语翻译+0.30×专业知识测试+0.35×综合素质评定(每项单项满分为100)。计算公式:复试后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总分×40%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1.面试不合格者;2.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七、录取原则(一)每个专业内,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二)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短不能少于2年,长不能多于4年。(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1.面试不合格者;2.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三、复试人员的确定1.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要求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统考分数须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2.调剂生能否参加我所复试及复试时间以我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信息为准。

四、复试内容复试由笔试(含英语听力测试、英语翻译及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和体检三部分组成。1.笔试每项满分100分。1.面试(含英语口语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两项,每项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到中心指定医院体检。

一、复试原则复试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1.实行复试监督制度。对复试现场全程录像备查。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和复议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编号、考试成绩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进行处理。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2016年3月14日

(一)资格审查复试期间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2.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4.应届生带学生证,并持该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5.其它能显示考生本人综合素质的有关材料,如:各类专业知识、能力的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