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接收对象:第一学历为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051**的所有专业):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只接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五年一贯制)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正在进行社会化住院医师规培,以及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均不可调剂至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基础医学专业(专业代码为1001**的专业)可以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医学门类各专业,达到一区复试资格线的考生(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

四、复试与录取1.学校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初审后,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参加复试者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到我校进行复试(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我校安排和通知为准),同一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复试期间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复试内容和要求同当年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2.我校对确定待录取的申请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函。申请人须在10月25日前登录推免系统确认待录取状态。未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复试通知

四、复试与录取1.学校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初审后,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参加复试者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到我校进行复试(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我校安排和通知为准),同一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复试期间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复试内容和要求同当年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2.我校对确定待录取的申请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函。申请人须在10月25日前登录推免系统确认待录取状态。未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复试通知

6、接收对象:第一学历为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051**的所有专业):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只接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五年一贯制)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调剂至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基础医学专业(专业代码为1001**的专业)可以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病原生物学专业除外)

④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申请人将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我校,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8日(以邮戳为准)。以上材料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3.联系方法:联系人:宋老师电话:0538-6222218邮编:271000材料接收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泰山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教学南楼B8017室)。泰山医学院二?一六年九月二十日附件:《泰山医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4、接收对象:第一学历为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051**的所有专业):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只接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五年一贯制及五年以上学制)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调剂至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基础医学专业(专业代码为1001**的专业)可以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医学门类的过线考生(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以及同等学力考生。(病原生物学专业除外)

2、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转交研招办,无需考生本人办理。

3、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转交研招办,无需考生本人办理。

2、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的档案尚未整理完整者,可待6月底毕业离校时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