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文化水平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参加单招的普通高中生文化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对应分值为: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如考生不认同折算后的学业水平考试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考试成绩于4月12日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查询。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三)考试内容考核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三)评卷1.评卷组成员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评卷组成员由联考院校的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2.评卷标准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2.命题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录取原则1.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填报参加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院校中的5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多可选择6个专业,按“院校+专业”填报志愿和录取。2.考试总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依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素质测试、职业潜质测试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3.考生不能有缺考科目,文化水平考试、职业适应性

(二)考试地点考试安排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主校区,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联考院校、行业企业专家)成立职业适应性测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39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等方面。

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