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信息的方式。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点(以下简称“报名点”)
由区县招办确定。

(1)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各招生学校专业课考试从2015年1月20日至1月30日举行。凡履行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和招生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直接到填报志愿的学校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确定,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各招生学校须在2月10日以前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并将本校专业考试成绩以纸介质

(1)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各招生学校专业课考试从2017年1月5日至1月15日举行。凡履行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文化报名的考生号和招生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直接到填报志愿的学校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确定,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各招生学校须在1月20日以前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并将本校专业

第3-8位为区县行政区划代码;各区县行政区划代码如下: 120101和平区 120102河东区 120103河西区 120104南开区 120105河北区 120106红桥区 120107滨海新区(塘沽) 120108滨海新区(汉沽) 120109滨海新区(大港) 120110东丽区 120111西青区 120112津南区

1.录取原则。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各招生学校在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可依法自主规定报考资格和入学标准,依法自主负责新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市高招办负责监督招生学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

1.录取原则。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各招生院校在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可依法自主规定报考资格和入学标准,依法自主负责新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市高招办负责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

报名组织1.报名工作由区县招办负责组织,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点(以下简称“报名点”)由区县招办确定。2.报考科类:考生按普通类或艺术类报考。凡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按艺术类报考。3.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2016年1月10日至13日登陆招考咨讯网站(www.)。进入天津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页的提示,录

2023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实施办法评卷工作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分科定点、集中评阅的计算机网上评卷办法。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由市高招办统一向考生公布。

2.各区招办、报名点负责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工作。考生按照市高招办公布的《2018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分类别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办法另行规定。

3.考试组织。综合能力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区县招办组织实施、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1.报名工作由区县招办负责组织,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点(以下简称“报名点”)由区县招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