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复试原则㈠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通过复试环节切实促进录取研究生专业素质与能力的不断提高,保证生源的质量。㈡进一步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统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理论研究、艺术创作与实践、教育教学、专业发展的具体目标,积极促进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㈢坚持以学科建设为中心,按需招生,通过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汇聚优秀人才推动我院健康协调地发展。㈣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⒋考试要求复试各专业科目的考试要求详见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与要求》。其中表演方向专业科目考试须有伴奏(协奏),其伴奏(协奏)人员及CD、音响源(mp3格式)、麦克等考试辅助设备由考生自备。英语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英语面试为听力及口语能力的测试。

(一)成立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张建华刘辉副组长:宋喜仁魏煌于彦张伯威赵德山吴厚兴成员:(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于学友王海峰冯志莲冯子祥刘大军刘晖李哲李淑华张策张东盾陈璐庞渤杨立军杨园邵申弘吴家军柳文杰赵夺良赵美陶晓晖蒋雪丽下设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主任:冯子祥副主任:莫正刚工作人员:高颖陈汶

3.考场安排具体的分考场信息考试前在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一、查询方式成绩查询方式:考生登录我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cn/ymaster/index.aspx),输入本人相关信息,进行成绩查询。

五、复试成绩核算详见《沈阳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评分规定》

1.考试科目:各研究方向的专业考试、面试、英语笔试、面试。

二、成绩复核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我院研究生部网站自行下载《成绩复核申请表》,并于2016年4月21日下午16:00之前将表格送交我院研究生部(外地考生可由他人代交),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将于4月22日之后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请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七、调剂为方便考生调剂,3月18日至4月30日,教育部继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网址:http://yz.)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有调剂愿望的上线考生应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和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并按有关要求做好相关申请和确认工作。

四、招生计划2015年教育部下达给我院的招生计划为146人,其中学术型80人,专业学位6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