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报考志愿不足的专业,经报请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同意后,酌情削减该专业招生计划,多出计划调整到报考志愿多的专业。
3.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4.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三校生”在同等条件下,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学历层次、学制及收费标准学历层次:大专,学制:三年。各专业每生每年学费均为5500元;住宿费:女生800元(带卫生间),男生650元,按学年收取。

选拔方式参加本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其中“普高生”的成绩主要依据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参考成绩;“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的测试主要依据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录取规则1.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按照不同选拔方式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2.对报考志愿不足的专业,经报请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同意后,酌情削减该专业招生计划,多出计划调整到报考志愿多的专业。3.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4.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三校生”在同等条件下,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办、招生就业处、教务处、教学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纪检监察等处室人员组成。成立招生宣传组、招生办、试题组和保卫组。校长担任综合评价招生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分管招生和教学的副校长分别担任副主任,负责招生具体工作;招生宣传组负责招生宣传、解释和咨询工作;招生办负责招生的计划编制、考生的

招生计划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进行。

招生计划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进行。

招生计划我校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进行,2016年分专业计划以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的对外招生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招生信息网:http://www.招生咨询电话:029-、、

第十九条1.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按照不同选拔方式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2.对报考志愿不足的专业,经报请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同意后,酌情削减该专业招生计划,多出计划调整到报考志愿多的专业。3.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4.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三校生”在同等条件下,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1.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按照不同选拔方式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2.对报考志愿不足的专业,经报请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同意后,酌情削减该专业招生计划,多出计划调整到报考志愿多的专业。3.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4.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三校生”在同等条件下,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