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含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策划方向)等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
表演(广告模特与空乘)、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方向)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

第三条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艺术(文)考生按照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语文、文综、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艺术(理)考生按照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数学、理综、语文、英语依次进行排序。厦门工学院招生办公室2018年4月8日

第二条动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上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填报美术类、播音类、编导类专业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详细录取原则以我校2014年招生章程公布为准。◎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专业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邮编:361024)学校网址:http://www..cnhttp://www..cn/招生网:

①以上“出档考生”指各省本年度按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基于各省投档出来的考生,按以上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艺术类投档规则和比例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原则为准。福建省艺术类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专业、综合、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其他省份投档后按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规则1.音乐学专业(艺术管理方向)、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含多媒体方向、动画方向))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进行综合评价,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上卫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作答。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在座位上等候监考员逐一收取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所有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经监考员清点完毕、核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有校考省份的校考专业成绩为考生的专业成绩,没有校考省份的专业成绩采用省专业统考成绩。2.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类)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

2、各专业录取规则:美术类(含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策划方向)等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表演(广告模特与空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