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也不能转入其他高校。
2、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3、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执行。
4、考生来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已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3、身体健康。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一)3月25日,学院在成都火车北站、火车东站、地铁2号线犀浦站设立考生接待站,早8点至晚16点有专人或专车接送报考我院考生及家长。

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大道2000号邮政编码:611743咨询电话:028-、、、咨询QQ群:传真:028-纪检监督电话:028-、学院网址:http://www.联系部门: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大道2000号邮政编码:611743咨询

组织保证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3、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1)招生录取小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学院单独招生方案制定、宣传、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

2、考生成绩:(1)普高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2)中职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报名资格审查1、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将核准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http://www.)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2、考生须于2016年3月25日来学院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1)《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相关证明

招生范围:四川省。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已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3、身体健康。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报名方式1、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通过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日期

其他事宜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2、考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不能转入其他学校。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进行计划调整。4、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执行。5、考生来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其他事宜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2、考生正式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入其他学校。3、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执行。4、考生来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其他事宜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也不能转入其他高校。2、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进行计划调整。3、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执行。4、考生来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