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971-6256346、6256322(兼传真)
联系人:陈老师 刘老师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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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810012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月8日

(十)凡被我院单考单招录取的新生,于2016年5月31前日携录取通知书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并缴纳学费。(十一)录取数据由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招生指导思想学院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实行招考分离,严格按规则考核、按程序录取考生,确保单考单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宣传及录取组负责简章制作、宣传、考生资格审查、报名、面试、录取、将拟录取结果上报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发放录取通知书、建档等工作。组长:田连成副组长:陈慧玲成员:程龙马国峰周莹芦国才刘玉娟刘彩霞刘志萍段永萍陈再兴马吉福马贵余增元宋洁萱郭红全葛蒲阳陆军赵娜刘婷婷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符合青海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一)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二)中职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三)具有高中同等学历的复转军人。(四)校企合作企业具有高中或中职学历的在职人员。

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符合青海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一)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二)中职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三)具有高中同等学历的复转军人。(四)校企合作企业具有高中或中职学历的在职人员。

(三)招生宣传及录取组负责简章制作、宣传、考生资格审查、报名、面试、录取、将拟录取结果上报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发放录取通知书、建档等工作。组长:田连成副组长:陈慧玲成员:刘婷婷程龙周莹刘彩霞马吉福余增元陆军

本方案报青海省教育厅职称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本方案如有调整,以终公布的方案为准。本方案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本方案报青海省教育厅、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本方案如有调整,终公布的方案为准。本方案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71-、(兼传真)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网址:http://www.邮编:810012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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