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在考生侯考时发放,签到视为获知以上信息。

1、拟录取:在本次招生选拔中考生的名次在招生计划之内,我院准备录取该考生。拟录取考生须5月9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选择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考生一定要去操作,未操作不是自动保留资格是取消哦。

(六).经学院提前招生所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统一考试。

9、各类分数的折算及录取规则是怎么样的?招生办:录取总分200分,由三部分成绩组成,分值及构成分别如下:普高生:学考成绩赋分(满分100分)+测试面试(满分80分)+素质特长加分(满分20分)职高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满分100分)+面试(满分80分)+素质特长加分(满分20分)根据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确定预录取名单,按1:5比例确定备录取名单。

第七条报考条件:符合2018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3)各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需在D(含)等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在等(含)以上。

1、报考条件:符合2016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3)各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需在D(含)等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在等(含)以上。

第七条符合2016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3)各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需在D(含)等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在P等(含)以上。

2、5月初,学院按“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并将考生名单上传至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

6、预计在6月,学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录取工作结束后,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6月初,学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本通知在考生侯考时发放,签到视为获知以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