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招生录取评价方式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方式。
(二)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三)中职学校毕业生使用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成绩。
(四)学院根据招生要求成立专业适应性测试委员会,由委员会制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实施细则,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9.录取及报到注册(一)拟录取学院将依据《兰州外语职业学院2016年推免招生管理办法(暂行)》,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学业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和报名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21日前在我院招生就业网上进行公示(http://www.),于2016年4月26日报送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二)报到注册拟录取考生于2016年4月22日至23日根据公示的录取名单,持本人第二代《居

录取程序1.资格审查。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县(区)招办或所在学校审核资格;应届中职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审核资格。2.就读学校推荐。考生须填写《兰州外语职业学院2015年推免招生考生申请表》,由就读学校审核推荐并盖章。3.审核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我院以其所就读学校的学业水平(会考)成绩与综合素质及推荐意见为依据。中职学校毕业生,我院以其所就读学校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及所在学校的推荐意见为依据,审核

⑤4月20日-4月25日审核录取资格(部分考生需进行专业适应性测试)

(二)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1.学院推免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报名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项成绩,择优录取。

(一)推免招生录取评价方式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方式。

1.4月26日前,经考生所在高中、中职学校推荐,我院根据推免录取评价,审核录取合格考生。

第十九条报名确认:2015年4月20日至26日经考生所在高中、中职学校推荐,我院根据推免录取评价,审核录取合格考生。

推免录取评价内容(一)推免招生录取评价方式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方式。(二)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三)中职学校毕业生使用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成绩。(四)学院根据招生要求成立专业适应性测试委员会,由委员会制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实施细则,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推免录取评价内容(一)推免招生录取评价方式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方式。(二)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三)中职学校毕业生使用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成绩。(四)学院根据招生要求成立专业适应性测试委员会,由委员会制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实施细则,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