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15:30,公示复试成绩、拟录名单(含拟录硕博连读生),拟录取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含硕博连读生、统考生)、签订《博士录取承诺书》。地点:法医学系一楼系办公室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申诉,电话:027-83693985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7.公示拟录名单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本所汇总同意待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将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3、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外国语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的名单,报学校研究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我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我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7.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