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371-85960212
   电子邮箱:huelyzb@***

5、调档函请考生下载电子版后彩印上交现档案管理部门按程序调出,档案转入我校时间为7月05-9月10日,其他时间不受理档案接转,否则遗失破损后果自负。档案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刘远贵老师(收),电话020-61648377,邮编510515。

一、长春市内考生自取《调档函》,其他城市考生如有便利条件亦可自取。1.领取时间2018年4月26日—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2.领取地点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教学综合楼1116室)3.领取方式自取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代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

六、其他说明录取通知书待教育部录取检查工作结束后,于6月中旬以快件形式发放。发放事宜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未尽事宜,请致电学校研招办咨询。学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531-86367033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2:山东建筑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3: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婚育状况调查表山东建筑大学研招办2018年4月16日

2.邮寄安排:未自取的《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将于自取时间结束后,通过特快专递(EMS)寄往拟录取考生网报时所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一般5天内寄达,邮寄单号见附件。特此通知研究生院2018年6月附件:待更新

1.自取安排: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湖校区研究生院101室)领取本人的《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若代他人领取,代取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委托书。自取时间:6月7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调档工作由学院完成,可在复试结束后将调档函发给拟录取考生。政审工作由各学院安排进行,按照有关规定对政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往届生要求在4月20日之前调档,应届生可在7月底前调档,在9月1日前要将录取考生档案按规定送到我校档案馆。往届生要求在4月20日之前调档,应届生可在7月底前调档,在9月1日前要将录取考生档案按规定送到我校档案馆。

2、调档工作由学院完成,可在复试结束后将调档函发给拟录取考生。政审工作由各学院安排进行,按照有关规定对政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往届生要求在4月20日之前调档,应届生可在7月底前调档,在9月1日前要将录取考生档案按规定送到我校档案馆。往届生要求在4月20日之前调档,应届生可在7月底前调档,在9月1日前要将录取考生档案按规定送到我校档案馆。

四、7月1日前无法完成调档或定向协议签订手续的考生(7月1日后勿再办理档案邮寄,否则造成丢失,后果由考生自负),可于2018年9月13日报到当天持本人身份证至研招办先办理人事档案等手续,然后领取通知书,再办理报到手续。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综合行政楼313室联系电话:0371-85960212

4、具体开学时间会在录取通知书上通知,通知书的具体发放时间及方式请留意网站通知。

5、其他要求仍遵照原通知。财大研招办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