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被合肥幼专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和待遇。
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录取录取工作在安徽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分类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60%+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40%+政策加分)。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总分排序,若文化素质成绩仍相同时,再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已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于2016年3月1日10:00至4日16:00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通过网上填报合肥幼专志愿报名。

(一)考核形式1、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2、对口升学报名考生须参加合肥幼专举行的职业技能测试。3、普通高考报名考生须参加合肥幼专举行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五)免试入学报考合肥幼专的考生,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省合格线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于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直接入学。考生须于3月30日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到合肥幼专招生办审核,审核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参照考生填报志愿以及招生计划进行预录取。1、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中专,下同)在省级(限安徽省)以上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市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得二等

一入学待遇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被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和待遇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答案来源于2019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入学待遇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被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和待遇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答案来源于2018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入学待遇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被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21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和待遇答案来源于2021年安徽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教中心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入学待遇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被合肥幼专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和待遇。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一)入学待遇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被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和待遇。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入学待遇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被合肥幼专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和待遇。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